公開資料查詢與統計

高風險廠場事業單位
職災及違規紀錄查詢系統

本系統整合化學雲及政府公開資料,彙整高風險廠場的職災與裁罰紀錄,提供民眾查詢,作為公共監督與安全管理之參考。

工業廠場的設備、儲槽與管線示意
示意圖片,非特定廠場。

操作說明

名單從哪裡來、怎麼查

這不是機關發布的統計。查到的紀錄不能當成現在安不安全。查無紀錄不代表沒有發生過。

認識查詢對象

什麼是高風險廠場?

本網站的高風險廠場名單,來自下列三類受法規管理的事業單位:危險性工作場所、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量達報備臨界量,以及儲存消防法管制的六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

這些制度涵蓋危險製程、化學品與危險物品管理,其中的相關規定與火災爆炸預防密切相關。相關法規與管理重點,可從下方說明檢閱。

本系統彙整這些廠場所屬事業單位的職災與裁罰紀錄,查詢與統計均採相同範圍。納入名單不代表曾發生事故或違規。

臺灣現行火災爆炸相關管理制度

以下說明相關制度的管理重點;個別場所的法規適用,仍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場所或物質類型法源依據適用範圍與管理重點
甲類工作場所
乙類工作場所
丙類工作場所(使用可燃氣體)
勞動檢查法第26條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第2條

甲類:包括符合規定數量的石化原料、危險物或有害物工作場所。

乙類:包括法規列明的特定農藥、爆竹煙火及爆炸性物品製造場所。

丙類:包括符合規模的高壓氣體設備等場所;涉及可燃性氣體時,應另注意火災爆炸預防。

這些工作場所依法須經審查或檢查合格,才可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實際適用條件請見法規原文。

優先管理化學品達報備臨界量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及附表三

指定化學品的運作量達法定臨界量時,須依規定報請備查;多種化學品也須依規定合併計算。實際門檻和例外請見法規原文。

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儲存達管制量以上消防法第15條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3條及附表一

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包括氧化性固體、易燃固體、發火性液體與固體及禁水性物質、易燃液體與可燃液體、自反應物質與有機過氧化物、氧化性液體。達法定管制量時,儲存、處理等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達管制量是納管門檻,並不直接表示違法超量。物品種類和管制量請見法規原文。

完整適用條件、門檻與法規版本,請核對官方法規原文。

查詢懶人包

查紀錄、看重點、核對公告

查詢對象與資料範圍
民眾透過電腦查詢公司紀錄,查看職災及裁罰文件,並用原始公告核對內容的立體插畫。
01

查詢公司

輸入事業單位名稱或統一編號。

02

了解歷史紀錄

查看職災類型、處分內容與常見缺失。

03

核對原始公告

查證個案內容,作為監督與改善的參考。

歷史紀錄不代表目前的安全程度;查無紀錄也不代表未曾發生事故或違規。

友站與延伸資料

相關資訊網站

可前往統計頁了解名單內事業單位的整體情形。查看統計資訊
資料來源與統計說明展開查看資料來源、收錄期間與計算方式

資料來源

公開資料來源

以政府公開公告為基礎,分別整理裁罰處分與職災案件。每種資料的日期與計算單位不同,閱讀時請先確認範圍。

統計與公司查詢均限本網站高風險廠場名單所屬事業單位。完整案件內容請核對原始公告。

收錄範圍

資料期間與更新

項目期間與日期如何解讀

更新日是我們整理資料的日期。來源裡最後一筆的日期,不代表那天以前都收齊了。當年度資料尚未收齊,請勿與完整年度直接比較。

統計怎麼讀

統計資料使用注意事項

01

處分件數不等於事故場次

同一場事故可能涉及多個處分;裁罰條文的引用次數,也不是事故原因的發生次數。

02

部分年度資料不宜直接比較

當年度資料尚未收齊,不能只看件數就判斷比完整年度增加或減少。

03

公開紀錄受收錄範圍限制

查無紀錄不代表未曾發生事故或違規;歷史紀錄也不代表目前的安全程度。

詳細說明

資料整理與查詢方法

公司紀錄按同一統一編號合計,不逐一標示個別廠址。以下說明分類、篩選、去重與統計方式。

火災爆炸相關裁罰條文範圍

以下條文清單用來辨識統計頁中的火災爆炸相關裁罰,依官方公告引用的法規與條號比對;引用條文不代表事故原因。各主題及條號依資料版本保留。

條文清單載入中。

怎麼查詢

  • 在查詢頁輸入事業單位名稱的一部分,或統一編號,再按查詢。
  • 候選項目按統一編號合併為事業單位,同一統編只顯示一筆。
  • 選定之後,頁面分成火災爆炸裁罰、火災爆炸職災、其他類型職災、其他裁罰。職災區同時列出檢查訊息的處分,以及重大職災公開網案件。
  • 沒有輸入條件時不會查詢,也不會列出公司。

選定公司後如何篩選

  • 處分年度:裁罰可查約10年,職災處分依目前收錄的資料期間顯示。兩者依處分日期篩選;選了單一年份時,重大職災公開網改依發生日期篩選,未選年份時含較早案件。
  • 常見裁罰條文:只篩選裁罰。選項採本網站高風險廠場名單所屬事業單位的近三年火災爆炸相關裁罰排行。
  • 排序:日期由新到舊或由舊到新。返回候選項目或重新查詢後,篩選會恢復預設。

公司與場所如何計算

統計與查詢都按統一編號的母公司合計,不再把紀錄掛到個別廠址上呈現。頁面不列出個別廠址,也不標示事故發生在哪一筆場所。公告原文若本身寫了廠名,裁罰說明仍照原文顯示。

同一統編底下,能對到清冊的處分、先前無法分到單一場所的處分,都計入這家公司。職安法第6條不因敘述出現「火災」或「爆炸」就強調標示;敘述確認是防爆、可燃性氣體或粉塵、動火、靜電、發火源,或已發生火災爆炸,才強調標示並計入。局限空間例示、缺氧換氣但書,以及儀表或閥件標示裡的「為防止爆炸、火災、洩漏」,不計入。同一處分字號若在職災資料的災害類型是火災或爆炸,該裁罰也列入火災爆炸裁罰。

高風險廠場統計頁在看什麼

裁罰與職災統計均限本網站高風險廠場名單所屬事業單位,與事業單位查詢使用同一份名單;同一統編合計,並非全臺所有事業單位的統計。

  • 火災爆炸相關裁罰:只統計名單上的公司,而且只算跟火災、爆炸有關的條文。同一張裁罰在同一部法規只算1件。設規和高壓氣體如果都有寫到,兩邊各算1件,兩個數字不能加在一起。
  • 職災:用勞動檢查公開的職災處分,依開罰年度整理。同一張處分在同一種災害只算1件。重大職災公開網用琥珀色另外標出,已經對過的不重複計算。火災、爆炸、接觸有害物下面寫的是過去事故裡事業單位要特別注意的事。
  • 未納入17種類型的來源分類包括不能歸類、公路交通事故、其他、其他交通事故及媒體報導,因此圖表也不是名單內所有職災的完整總數。
  • 處分件數、事故場次及傷亡人數是不同單位。一場事故可能涉及多個受處分對象或處分;條文引用件數也不等於事故原因發生次數。

紀錄與安全資訊如何解讀

查詢結果是歷史公開紀錄,不代表場所目前的改善情形,也不作為目前風險高低或安全程度的評等。查無紀錄不代表未曾發生事故或違規。色彩強調與粗體是相關條文及文字的閱讀提示,不是另一次違規認定。

AI 協助整理的常見原因、缺失線索與檢查建議,可作為公眾監督的關注點;法規摘要及技術指引用於協助理解及預防。條文引用情形不能單獨用來判定事故原因。實際適用義務及案件內容,應核對完整法規與原始公告。

如何核對資料

如紀錄與已知資料不一致,請先記下場所名稱、統一編號、處分日期及處分字號,再至下方官方來源核對原始公告。資料配對疑義應依原始公告及可確認的場所資訊釐清。